按照《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7〕59号)的要求,为发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作用,包头市多措并举,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开展,扎实做好精准扶贫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2018年以来,共为1888名未脱贫人员代缴养老保险费18.9万元,实现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全覆盖。
一是成立脱贫攻坚专项工作组。包头市人社局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的养老保险脱贫攻坚专项工作组,制定下发多个文件,要求旗县区制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工作实施办法,打通最后一公里,确保未脱贫人员纳入覆盖范围。
二是精准识别扶贫对象。以扶贫部门提供的建档立卡人员为基础,与居民养老保险管理系统、城镇职工管理系统数据进行比对,对符合条件的未参保未脱贫人员进行精准识别、精确统计、精细分类,并及时反馈到所属乡镇进行核实。
三是上门办理参保登记。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人员根据未脱贫人员名单,上门入户,认真核实符合条件的未参保未脱贫人员身份信息,及时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按照政策规定由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确保应保尽保。
四是逐步提高养老保险待遇。2014年以来,包头市逐年提高基础养老金,5年累计提高养老金73元,让贫困人员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目前,包头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达到183元。
五是加强惠民政策宣传。以“脱贫攻坚”工作为契机,深入乡镇、村,通过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发放宣传单、乡村广播等形式,认真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全力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到村到户,确保代缴政策不落一人。
信息来源: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