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 张学博)记者昨日从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要求,呼和浩特已于日前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部调整并发放到位。
据统计,此次调整中,全市涉及企业退休(退职)人员20.61万人,月人均养老金上调144.44元,调整后现全市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2524.76元。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本次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标准分为三部分:
第一,定额调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7元。
第二,挂钩调整。一是按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退休人员按照本人2017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1.8%增加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以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项目为准);二是按缴费年限挂钩调整,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1.5元(缴费年限包括按规定实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以前的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1年调整),调整不足22.5元的,按22.5元进行调整。
第三,倾斜调整。一是对高龄群体倾斜调整,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年龄为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增加一岁,养老金再增加3元;二是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高龄群体倾斜调整后,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齐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此外,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7元;按照退职生活费水平1.8%增加退职生活费;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1.5元,调整不足22.5元的,按照22.5元进行调整。高龄群体和企业军转干部可执行退休人员倾斜调整政策。来源: 正北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