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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巾帼家政服务协会成立 专家解答家政服务问题

        昨日,全省136家家政服务企业加入了陕西省巾帼家政服务协会,陕西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人宣读了“陕西省民政厅行政许可决定书”。会议现场,相关专家就人们日常关心、关注的家政服务问题进行了解答。 

        家政服务员是否应该对雇主百依百顺? 

        会议现场,针对家政服务员是否应该对雇主百依百顺的问题,专家回答道,雇佣双方应当相互尊重,尊重并不意味着雇主对家政人员过分迁就,也不意味着家政人员对雇主百依百顺。服务合同条款是双方应该遵循的依据。雇主想让家政人员做合同以外的家务劳动,应采取与其家政员协商并与派遣单位沟通的方法解决,不应采取命令和擅自决定的方式,否则家政服务员有权拒绝。 

        雇主能否限制家政服务员自由交往? 

        专家称,雇主能否限制家政服务员的自由交往这个问题,涉及家政人员社交自由和社交度。雇主关注家政人员的社会交往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家政人员的交往直接影响到雇主家庭的利益。况且,雇主与家政人员签订了劳务服务合同后,对家政人员的人身安全负有一定责任。 

        关注、关心都是对的,但是一是要有度,二是要注意方式方法。家政服务人员的社会交往既有自由又要有度,不能危及雇主的家庭人身财产安全,不能涉及家庭隐私,不能妨碍雇主家庭生活,不能影响自己的本职工作。 

        摄像头监控家政服务员是否可行? 

        生活中,为及时了解家政服务员的工作情况,雇主能不能通过安装摄像头来进行监控?专家解释,在自己家中安装摄像头,本是雇主的自由,但事实上这暴露了雇主与家政服务员的“信任危机”。我们不倡导在家庭中安装摄像头,特别是在属于家庭服务从 业人员的独立空间里安装。如果家庭必须要安装摄像头,雇主应事先尽到告知的义务。同时,最好把摄像头安装在大门口、客厅、走廊、楼梯口,不要侵犯到家政人员的隐私权。 

        家政服务员是否该有独立空间? 

        家庭服务员的居住条件和工作环境一直是一个大家普遍关注的话题。给家政服务员提供独立的居住条件和良好的工作环境,是雇主应尽的责任。在雇主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地给家政服务员提供比较好的住宿条件,但独立空间并不等于一定要单独房间。如雇主没有提供独立房间的条件,可用屏风、围帘等做隔断,以保证家庭服务员的隐私权受到保护,同时也能更好地供家政服务员休息。 

        雇主与家政服务员可否同桌吃饭? 

        针对一些雇主不愿意与家政服务员同桌吃饭的问题,专家解释,进入雇主家庭后,服务好雇主家庭成员的衣食住行,是家政服务员的本职工作,雇主家庭成员吃饭时也可能需要家政服务员的随时服务。“分工不同不等于地位不同”,不同桌吃饭也不意味着不平等,主要在于雇主是否对家政人员人格及劳动成果的尊重。如果不能同桌吃饭,可实行分餐制,但绝不要让家政人员吃雇主吃剩下的饭菜。 

        家政服务员与雇主谁更需要关注? 

        专家说,家政服务员和雇主作为法律地位平等的雇佣双方,在相处的过程中,都存在有相对强势和相对弱势的情况,双方都要学会用角色互换的换位思考方式,多站在对方的立场上思考问题,建立平等和谐的人际关系。雇佣双方在服务和被服务的过程中,确实出现一大批把对方视如家人,和谐相处如同一家人的合作模范,如果家政服务员都能这样进入每一户雇主家庭,那才是社会期盼的职业家政服务员。 来源: 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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